第三十三条

有效

通用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监督参照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通用机场运营和安全参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