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第三章 通用航空第三十三条有效通用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监督参照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通用机场运营和安全参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