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第三章 通用航空第二十九条有效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医院、学校、体育场、城市核心商务区、一百米以上高层建筑、重点交通枢纽节点等,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直升机起降点。新建前款所列场地设施,可以按照通用机场布局规划要求,预留直升机起降点。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