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第二章 运输航空第十九条有效进入运输机场地区的车辆,应当遵守运输机场管理秩序,在指定的站点停放,按照规定路线、规则行驶。进入运输机场控制区的车辆,应当出示有效的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接受安全检查,在限定区域内活动,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的管理。禁止未取得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在运输机场地区从事经营性运输活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