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预算执行中,确需对预算进行调整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列明调整预算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