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黄山区人民政府根据《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太平湖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编制的具体工作由管委会承担。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