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禁止违反规划,在太平湖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