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太平湖水域从事渔业、航运、旅游服务等经营活动的船舶,应当经管委会审核,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牌(证)照。单位和个人自用非经营性船舶,应当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得从事旅游、客运、揽客垂钓等经营性活动。其具体管理办法由管委会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