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大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人应当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遇有大风、暴雨、暴雪预警预报和其他恶劣天气,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