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政公用设施第十六条有效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