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建筑施工现场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实行封闭施工管理,周边设置围档。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城区主要路段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清洗设施,出入的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运输散装建筑材料、渣土等应当密闭、包扎或者覆盖,避免泄漏、遗撒。建筑垃圾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处置。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