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停车场的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车辆;(二)在划定的车位内按照标示停放车辆,不得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停放车辆;(三)在收费停车场停放车辆的,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四)正确使用停车场设施;(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