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停车场的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车辆;

(二)在划定的车位内按照标示停放车辆,不得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停放车辆;

(三)在收费停车场停放车辆的,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

(四)正确使用停车场设施;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