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与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自然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自然遗产保护监测制度,对自然遗产的价值、完整性环境资源状况进行监测,开展水文、地质地貌、生物多样性、美学等方面的调查,提出调查评估报告,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