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与利用第二十七条有效根据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合理利用自然遗产资源,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倡导生态文明。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