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城市河道两侧和滨海区域应当设置公共开放空间,除满足公共活动的使用功能要求外,应以绿化为主。公共开放空间带的宽度按下列要求控制:

(一)城市主要河道或者宽度二十米以上河道每侧不少于二十米,其他河道每侧不少于十米;

(二)城市旧城区滨海开放空间一般不小于二十米,其他滨海开放空间一般不小于七十米。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