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七节 交通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人力载客三轮车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未经登记的,不得上道路行驶。禁止对人力载客三轮车采取加装电力驱动装置等方式进行拼改装。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