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驾驶电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驾驶非法拼改装的电动车;

(二)禁止酒后驾驶;

(三)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四)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等具体情况,可以依法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或者禁止电动车在特定区域、时段或者路段通行。

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