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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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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五节 违法建设治理

第三十七条

有效

为治理屋顶渗漏需搭建建(构)筑物的,应当征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

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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