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四节 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提升城市设计水平,体现城市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