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十八条有效乡村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整洁,道路平整、便于通行,广告牌匾规范、有序。禁止在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上乱贴乱画;禁止在主要街道摆摊设点、店外经营、乱停乱放。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