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十七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据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负责组织实施乡村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乡村容貌建设应当突出乡土文化和地域特色。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