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乡村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整洁,道路平整、便于通行,广告牌匾规范、有序。

禁止在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上乱贴乱画;禁止在主要街道摆摊设点、店外经营、乱停乱放。

Local Regulations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