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集贸市场建设和管理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