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农副产品市场应当划出适当的经营区域,用于农民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农副产品市场应当配置质量安全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对农副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并公布检测结果。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