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十条已废止新建、改建、扩建和搬迁集贸市场应当符合集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基础设施规范。本条例实施前已开办的集贸市场,应当按照集贸市场基础设施规范进行改造。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