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本市将排水管理检查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排水管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的相关内容,随机抽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在一年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一般不超过二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应当增加抽查频次。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