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第七条有效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辖区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等有关事项。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