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第六条有效市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活动,鼓励移风易俗,倡导经营、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电信运营商应当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公益宣传。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