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未知(-1)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和广告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人格尊重、爱心助残等方面的公益宣传,免费刊播相关公益节目和公益广告。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