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未知(-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享受政府优待扶持的凭证。残疾等级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申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