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未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享受政府优待扶持的凭证。残疾等级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申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