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未知(-1)

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寄宿制服务。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寄宿制服务的,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