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客观、准确、真实,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