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