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防与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组织制定应对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环保、卫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遇有应急预案所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互配合,并沟通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