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公路的交通事故现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勘查完毕后,由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公路管理机构及时清理。清理时应当按照道路施工作业的规定实行安全控制。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