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市场管理第四十条有效经营者和消费者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市场开办者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