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对商品交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文明管理、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刁难、勒索经营者或者压价强行购买商品;不得违背经营者的意愿,以购买指定商品、订阅报刊杂志、集资等形式变相摊派;不得徇私舞弊、庇护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不得参与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活动。

禁止违反本条例规定随意扩大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范围。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