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市场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引导经营者成立自律性组织,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并指导、协助市场开办者或者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搞好与各部门职责相关方面的管理工作,为市场创造良好的交易、服务和管理环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