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有处理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0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