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青岩古镇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青岩古镇保护工作纳入同级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