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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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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青岩古镇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

第十九条

有效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资助、提供技术或者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青岩古镇的保护。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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