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