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二章 推广与促进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开展阅读活动的扶持,建立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的阅读帮扶机制,改善农村学校、民办学校的阅读条件。鼓励农村学校、民办学校为留守儿童、留守少年安排阅读指导老师或者伴读志愿者,培养其阅读兴趣,提升其阅读能力。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