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重、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