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