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生态宜居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