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有关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由省财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