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第五章 测绘成果管理和应用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涉及测绘的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书面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