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第五章 测绘成果管理和应用服务第二十八条有效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重要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数量、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测绘部门会商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向社会公布。前款规定的内容属于国家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公布。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