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第三十条有效流域内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产品养殖饲料、药剂使用的规定,依法规范、限制抗生素、激素类化学药品的使用,定期对水产品养殖水水质进行监测。鼓励和支持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循环水养殖、人工配合饲料等生态养殖技术,减少水产养殖业污染。在水产养殖区域内进行观赏性水产品养殖的,不得施放违禁药物、违禁饲料。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