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个人和非依据本条例设立的企业,可以依法从事创业投资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